菲律賓免簽延長試辦 官員:政院核定後公布
日期:2019/06/12
轉載自:中央廣播電台2019年06月11日 記者
外交部做出保守的說明之後不久,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在回應媒體時說,行政院的立場是同意延長;不過,外交官員今天(11日)再次表示,此案會等行政院「核定」後再適時對外公布。
政府推動新南向政策,行政院在2016年7月15日召開「新南向政策-擴大觀光客來台具體規劃」會議,會中決定從該年8月1日開始,泰國、汶萊旅客來台實施30天免簽試辦一年,其他東南亞國家則採取有條件免簽;菲律賓當時是有條件免簽國家,我方要求的條件是,10年內曾持美、加、英、日、澳、紐、歐盟申根、韓國等指定國家簽證,得先上網登錄、取得憑證後,才能免簽入境台灣。
上述有條件免簽措施實施半年多後,外交部在2017年4月宣布試辦菲律賓國民來台免簽證措施1年,隨即引發外界熱議,因為菲律賓並未對等給予台灣免簽待遇且存有治安疑慮;不過政府認為,新南向政策的簽證放寬措施實施迄今成效顯著,違常情形尚在可控制範圍內。
給予菲律賓的免簽待遇原訂從2017年6月1日開始,不過因故延後至該年11月1日才開始試辦;2018年7月12日,外交部宣布菲律賓國民來台免簽措施延長試辦1年至2019年7月31日。